1 背景
河北天圣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留置地位于石家庄市灵寿县L88省道路北、白马岗村西,占地46180m2。2009年,河北天圣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取得该场地的使用权,作为留置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相关活动。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及对环境要求的日益提高,该场地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根据四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年)31号)和《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工业企业实行停产或搬迁并对原有场地进行再开发土地利用时必须进行场地环境评价。
为弄清河北天圣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留置地环境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保障场地相关人群的人身安全,对河北天圣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留置地进行了环境评价工作。
2 场地污染识别
(1)根据资料的收集及现场污染状况调查分析表明,该场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场地归属河北天圣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前进行过肉猪养殖和粮食种植,归属后该场地一直闲置,无生产生活活动。初步判断本场地土壤不存在污染。
(2)场地所在区域为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按要求应严格控制取水活动,不存在与当地居民的暴露途径,即不再进行该场地地下水污染识别。
(3)经过对周边环境的分析,初步判断场地周边对该场地土壤不存在污染状况。
综合以上分析,初步判断该场地土壤不存在潜在污染。
3 场地污染调查结果
(1)本项目场地现场监测调查共钻探6个土壤采样点,检测土壤样品14个,其中平行样品2个,检测项目为重金属、VOC、SVOC。
(2)检测项目重金属在全部监测点位均有检出,但重金属检出数值对照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不超标。
(3)检测项目中VOC、SVOC在监测点位均未检出。
4 场地污染调查结论
该场地调查结果可知,目标场地监测污染物检测值全部符合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811-201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中的筛选值标准要求。
综合所述,该场地土壤不存在健康风险,可进行该场地规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