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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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乐市2022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2-05-18

本次调查区域为新乐市2022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位于新乐市岸城村西北400m处,占地15827.139m2

该地块一直为农田,未进行过任何生产活动;该地块未来建设光伏发电升压站,其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弄清该地块环境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保障地块相关人群的人身安全,现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4月,我公司(河北大美环境修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三峡新能源新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收集了相关技术资料,制定了监测方案。之后我公司与石家庄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完成了本次地块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我单位认真对检测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后,最终编制完成了《新乐市2022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项目地块于2022412日进行样品采集工作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14(包含1个平行样品),监测项目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表1重金属VOC(挥发性有机物)、SVOC(半挥发性有机物)和表2中的有机农药类项目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报告,监测项目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在所有监测点位均有检出,检出数值对照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类用地筛选值均不超标;监测项目六价铬、VOC(基本项27项)、SVOC(基本项11项)、有机农药类(14项)均未检出

该地块调查结果可知,该地块监测污染物检测值全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综合所述,该场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场地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结束,可进行该地块规划(供应设施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