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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新铝业有限公司原厂区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的公示
2023-04-07

井陉县2023年度第19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位于井陉县南障城镇大梁江村村民中心西南侧,占地1386.84m2

该地块为大梁江村集体用地,一直为农田,未进行过任何生产活动;该地块未来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弄清该地块环境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保障地块相关人群的人身安全,现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本地块收集的资料及现场踏勘,该地块一直农田,主要种植玉米,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在种植过程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很少,主要作用于农作物,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影响,无污水灌溉行为;地块也未发生过污染物质的堆存和排放,且地块内无其他设备设施;综合判断本地块使用活动不会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该地块周边为村庄民居、农田和山丘,均不存在污染源,不会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综合以上分析,判断该地块不存在疑似污染。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综合判断本地块不存在疑似污染该场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结束,可进行该地块规划(住宅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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