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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科一重工有限公司变电街2号、变电街5号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2018-10-13

石家庄科一重工有限公司变电街2号、变电街5号地块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变电街2号和变电街5号,占地18107.98m22005年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周转工具租赁分公司在变电街2号区域建厂,主要从事周转工具租赁维修、机械设备的安装及租赁、装卸搬倒、房屋租赁等。该场地主要用途是钢结构网架用管材的存放、租赁,钢结构网架用钢管的粗加工。2002年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机械施工分公司在变电街5号区域建厂,主要从事建筑机械租赁、大型构件吊装搬运、桩基系列施工。该场地主要用途是相关机械的存放和维修、人员办公等。2018118日石家庄科一重工有限公司购买了石家庄建工集团位于变电街2号和变电街5号的两个地块。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该场地将作为开发住宅用地使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提出的被污染场地再次进行开发利用的,应进行环境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环境保护部《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明确要求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工业企业原场地采取出让方式重新供地的,应当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工业企业原有场地被收回用地后,采取划拨方式重新供地的,应当在项目批准或核准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经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属于被污染场地的,应当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并编制治理修复方案。未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

受业主委托,河北大美环境修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场地污染调查工作,我单位接收委托后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探、收集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编制完成了《石家庄科一重工有限公司变电街2号、变电街5号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场地现场监测调查共钻探8个土壤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27份,平行样品3个,其中S3S5S6S7监测项目有pH、重金属、VOCSVOC、石油烃,S1S2S4S8监测项目有pH、重金属、VOCSVOC

检出结果:检测项目重金属在全部监测点位均有检出,但重金属检出数值对照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住宅用地筛选值不超标监测项目六价铬、VOCSVOC、石油烃在监测点位未检出。

结论:该场地监测污染物检测值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住宅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综合所述,该场地土壤不存在健康风险,可进行该场地规划使用。